PE给水管试验压力值要求规范
一、水管试验压力,应为管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1.5倍
二、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热(电)熔连接的管道,应在接口完成24小时以后进行水压试验,一次水压试验的管道总长度不宜大于500 m。
2.水压试验之前,管道应固定牢固可靠,接头须明露,除阀门外,支管端不连接卫生器具其配水件。
3.加压宜用电动压泵,泵压测量压力的压力表应装设在管道系统的底部最低点(不在最低点时应折算几何高差的压力值)。
4.管道注满水后,先排出管道内空气,封堵各排气出口,进行水密性检查。
5.缓慢升压,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 min,升至规定试验压力(在30 min内,允许2次补压至试验压力),稳压1 h,检验应无渗漏。
6.在设计工作压力的1.5倍状态下,稳压1 h,同时检查无发现渗漏,水压试验为合格。